“不赔10000元不算完!”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结账时店家却说吃了236根,男子彻底蒙了


“不赔10000元不算完!”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结账时店家却说吃了236根,男子彻底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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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10000元不算完!”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结账时店家却说吃了236根,男子彻底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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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10000元不算完!”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结账时店家却说吃了236根,男子彻底蒙了】
“不赔10000元不算完!”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结账时店家却说吃了236根,男子彻底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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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10000元不算完!”吉林长春 , 一男子带着妻子去撸串 , 在等待买单时 , 两人感觉十分无聊 , 就玩起了数竹签的游戏 。 两人数完后 , 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 , 结账时店家:吃了236根 , 男子彻底蒙了 。
 
女子家的对面开了一家串串烧烤店 , 由于味道不错 , 经常是人满为患 。 男子也是这家店里的常客 , 没事经常会去解解馋 。 这次他是带着妻子去的 , 由于客人太多了 , 两人吃完后等待买单时 , 十分无聊 , 就玩起了数竹签的游戏 。
 
两人数完后 , 一共是吃了137根串串 。 按照这家烧烤店的惯例 , 他们会将客人用过的竹签放在秤上 , 判断出客人消费的串串数量 , 再按照数量结账 。 由于是老顾客 , 男子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当中有什么问题 。
 
结账时 , 店家直接报出了236根的数量 , 男子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 可自己明明数的是137根 , 怎么就变成了236根了?足足多了百来根 。
 
店家一位经理解释说 , 男子这次是个巧合 , 电子秤出现了质量的问题 , 这不是在糊弄三岁的孩子吗?如果在没称之前 , 你说电子秤出了问题 , 那也能理解 , 可这都称完后才说电子秤有问题 , 谁信呢?
 
既然经理说秤不准 , 男子提出了新的疑问 , 敢情之前结账的那些人 , 岂不是也遇到同样的问题?而且男子也怀疑之前自己就已经被坑过了 。
 
对此 , 店里强调这个秤一直都是好使的 , 就是肯定是不会出现问题 , 正好赶巧男子结账 , 秤才坏了 , 店家承认确实是他们的原因 。
 
对于店家这种说法 , 男子并不认同 , 他觉得事情哪有这么巧?这次幸亏事先数了一下 , 不然也不会发现这样的猫腻 。 面对男子的据理力争 , 店家一方面坚持自己的秤没问题 , 另一方面提出男子这次的消费给予免单 。
 
男子并不认可这样的处理方式 , 他觉得这次幸亏是自己事先数过了 , 而之前的多次消费他并没有刻意去数过 , 肯定也是被忽悠了不少 。 为此他提出了1万元的赔偿要求 。
 
当时店里的其他顾客看到这种情况 , 都觉得自己上了当 , 于是一起拒绝买单 。 老板表示愿意给男子一定的赔偿 , 但10000元确实超出他的承受范围 , 比如按三倍或者五倍的赔偿都是可以的 。
 
后面经过沟通 , 店家赔男子2000元钱 , 双方握手言和 。 男子坦承 , 自己是这家店的常客 , 平时很喜欢过来撸串 , 这次是因为数量相差太大 , 自己无法接受 , 再加上店家一句秤有问题就想打发自己 , 这才让他执意要追究到底 。
 
不得不说 , 店家这临场应变能力还是非常强的 , 男子和妻子两人吃了137根串串 , 却能硬生生地被他们变戏法一般的 , 说成了236根串串 , 男子一发现问题 , 店家就立马甩锅给了秤 , 连剧本都不敢这么写 。
 
难道男子提出质疑时 , 店家不先说一句 , 保证是有吃了236根 , 然后再细数一遍竹签 , 一副很不可思议的样子 , 这才是店家该有的正常反应吗?
 
男子提出10000元的赔偿 , 看似有些无理取闹 , 但又让人挑不出毛病 。 因为男子是这家店的常客 , 要是店家故意为之 , 那长久下来 , 肯定是被店家坑了不少钱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按法律规定男子可以拿到500的赔偿 , 但通过协商后 , 店家同意给男子2000元的赔偿 , 不知道是店家善心发现 , 还是怕男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不得而知 。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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