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22年4月25日陕西一团伙组织失足女卖淫,经营半个月,主犯获利5万余元


回顾2022年4月25日陕西一团伙组织失足女卖淫,经营半个月,主犯获利5万余元


2022年4月25日 , 陕西西安雁塔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 。 男子侯某等人利用当地某酒店 , 组织多名失足女实施卖淫活动 , 还雇佣了多人替这一团伙从事接送嫖客收取嫖资等工作 。 最终该团伙被警方一网打尽 。 主犯侯某经营半个月时间 , 就获利5万余元 。 他因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公诉 。
侯某36岁 , 陕西铜川人 。
侯某伙同“张某某”(身份信息不明)等人在西安市雁塔区汉华城T2公寓12楼君尚·丽致酒店组织失足女王某某、张某某、刘某某等人实施卖淫活动 。 并雇佣付某等人安排卖淫女、接送嫖客、收取嫖资等 。
【回顾2022年4月25日陕西一团伙组织失足女卖淫,经营半个月,主犯获利5万余元】仅仅经营了半个月时间 , 该卖淫场所被查获 。 侯某等人被抓获归案 。 经查 , 侯某获利5万余元 。 其余几人获利数千元不等 。

检察机关认为 , 侯某组织他人卖淫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其余涉案人员明知他人组织卖淫 , 仍为其提供过帮助行为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建议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五年 , 并处罚金;建议分别判处其余三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 。
说法点评:
经营半个月获利5万元 , 卖淫活动果然是超高利润的来源 。
然而“所有赚钱快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 , 组织卖淫的侯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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