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人事经理威胁在背景调查中给负面评价,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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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员工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但是人事经理威胁在背景调查中给予负面评价该怎么办?首先这个五险一金的待遇是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来决定,作为工作单位来讲,都要依法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待遇,如果说在所在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造成五险一金中断的情形,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要依法来进行补缴的 。

但如果说你的这个五险一金并不是由于原工作单位造成的中断,而是由于你个人原因造成的中断,那么实际上你是没有理由要求原工作单位来进行补缴的,他不给你补缴也是属于正常的现象,所以说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来决定这个问题 。但确实是由于企业单位原因造成中断的话,那么企业单位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

【员工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人事经理威胁在背景调查中给负面评价,应该怎么办?】我们就应该确实是要通过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并且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滞纳金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而且如果你把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出去之后,自己是无法来弥补这个社保费用的,因为它只能够通过单位来正常的补缴,自己没有办法补交就会实实在在的造成中断的缴费,将来的累计缴费年限也是会减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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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看了问题和详细表述,关于这个问题,从现实层面来说,对于离职的员工王先生而言,我觉得他有三种可能的应对方法 。要么投诉公司要求全额补缴五险一金,要么与公司达成和解拿一定的补偿,要么为了以后的求职不被原公司负面评价而向公司妥协不主张任何补偿 。从有利于找工作的角度考虑,我个人建议王先生还是放弃五险一金的补缴主张,向公司妥协算了 。以下详细解释一下我的看法 。

对于王先生而言,投诉公司要求全额补缴五险一金确实可以,但我不赞成这样做 。因为王先生是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现在已经离职了,必然面临重新求职的局面,而且其求职的岗位至少也还是中层管理岗位,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招聘单位必然会对王先生进行背调,如果原单位给出了负面评价,那么王先生就没办法成功求职,错失很多好工作,还会导致王先生失业很久,这个损失远远要比补缴五险一金大得多,所以在王先生要求公司给他足额补缴五险一金的时候,人事经理就要挟王先生在公司背调的时候给负面评价绝不是危言耸听,因此为了工作的大局,王先生不宜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 。

另一个方法,王先生与公司达成和解,拿一定的补偿代替补缴五险一金,这个方法也具有可行性,但仍然存在不安全的可能 。因为当王先生面临新公司背调的时候,他的原单位人事经理还是有可能在背调环节给予他负面评价,一旦这样,那么王先生的工作就可能泡汤了 。而且从公司人事经理的态度说辞来看,显然很强势,公司即便跟王先生就五险一金补缴一事达成补偿协议,很可能对王先生还是不满,所以难保人事经理心口不一,因此我认为这个方法还是不保险,建议王先生慎用 。

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我建议王先生为了以后的求职面试背调工作不被原单位负面评价,还是选择向原单位妥协算了,不问原单位要任何五险一金补缴的事,也不要补偿,只要单位领导的一个承诺——背调的时候给予正面评价 。事实上,当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受损的时候,还是可以给前员工面子的,所以只要王先生追究五险一金补缴的事情,用这个事换取背调时候的积极、正面评价,我觉得也是值得的,毕竟只要能够获得一份好工作,比什么都好 。而这样做,公司和人事经理就没有道理不帮王先生说好话了,这有利于其求职成功,所以这个方法是最可行的 。

总之,公司足额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现在王先生的单位按照其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肯定不对,但王先生本人明明知道公司没有给他足额缴纳社保却没有及时提出来,而是等到离职之后再要求公司给他足额补缴五险一金,王先生本人的做法也是不对的,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这个事最好的做法就是王先生为了背调不被原单位负面评价而向原单位妥协,不向原单位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之事,并且要吸取这个事情的经验教训,在以后的求职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公司缴纳社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从源头杜绝补缴这种事情 。


员工离职时要求公司补缴五险一金,人事经理威胁在背景调查中给负面评价,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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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员工在离职的时候要求工作单位补缴五险一金,但是人事经理威胁在背景调查中要给予负面评价,应该怎么办?那么我们先不探讨,不需要五险一金的问题,我们先探讨,人事经理在背景调查中要给予负面评价,很明显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那么也就意味着这家工作单位是没有任何的发展前景可言,因为作为自己的离职员工,那么对于自己的单位的口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

我们任何一个员工从这个单位离职出去口碑都非常差,那么我相信这个企业单位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相对都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很多想要应聘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一旦听到一些不好的负面评价,我相信他们都是不愿意来的,所以说会对自己今后在招聘新员工的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影响,所以这样的做法对于人事经理来讲是很得不偿失的 。

那么我们再来谈谈补缴五险一金的事情,这个五险一金的补缴,是要完全根据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期间来决定的,如果说你是在劳动合同关系期间造成无限已经没有正常的缴纳,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必须要正常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但如果说你的这个五险一金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之类的事情,那么就不存在补交的问题了,只能够自己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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