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子女可以继承吗?

养老金怎么会有子女继承的?没有!可以肯定的说没有!人死款清!给你几个月的按葬废完事!再给你一次性的补助!以后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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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子女可以继承吗?当然是不能继承的 。对于缴纳养老保险后办理退休的人员 , 从退休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 到死亡为止终止养老金 , 这就叫养老金的终身领取制度 。但终身领取并不是世代领取 。

【养老金子女可以继承吗?】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的目的 , 就是为了今后能领取养老金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 ,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 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 可以依法办理退休 ,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养老金是终身领取的 。这里终身领取的意思 , 主要是针对的参保人 , 参保人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 , 从办理退休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 直到死亡为止 , 这就是终身领取 。但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 , 养老金就处于封存状态 , 退休账户在办理完规定的待遇以后 , 就会永久封存 。

我们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统筹账户 , 个人缴费部分是计入个人账户;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 , 同样需要按照比例 , 三分之二计入统筹账户 , 三分之一计入个人账户 。之所以要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 这主要是和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渠道是紧密相连的 。

参保人办理退休以后 , 养老金的计算是分为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 , 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 还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部分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进行联系 , 具体体现在要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挂钩 , 基础养老金基本上是由统筹账户来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 是按照个人账户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 不同的年龄计发月数是不相同的 , 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是从个人账户资金中来支付的 ,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就是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 。

从2005年开始 , 国家每年都要对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调整 , 那么每年调整提高的养老金也是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 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从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中进行支付 , 调整提高的养老金并不完全都要从统筹账户中支付 。

养老金的分为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 , 而且这个两部分的养老金是从不同的渠道进行支付 , 退休人员死亡以后 , 虽然整体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继承 , 但如果个人账户养老金应领取的计发月数没有领取完的 , 个人账户部分是完全可以继承的 。

比如男性退休 ,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 , 如果只领取了100个月 , 那么余下的39个月这是可以继承的 , 这是一种计算办法;另外一种计算办法是如果到死亡为止 , 个人账户总额是12万元 , 包括资金利息在内 , 假如已经领取了8万元 , 那么余下的4万元就会一次性支付给家属 。所谓继承并不是像原来那样按月领取 , 而是一次性支取 。当然除了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余额以外 , 还有死亡待遇也是对家属的一种精神安慰和补偿 。

综上所述 , 退休人员死亡以后 , 养老金是不能继承的 , 但是养老金中属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这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 国家补助基础养老金不能继承 , 但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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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题意分析 , 所谓继承 , 认为基本有二种情况 , 一是父母退休后的养老金略有积余存于银行或是备用就医的现金 , 他们考虑到因是多子女家庭或是独生子女(也有可能他们自身的年迈父母其中还健在的也有份 , 仅是可能) 。

为辟免将来他们去世后产生些不必要的继承矛盾 , 于是往往会采取去当地公证处办理生前《遗嘱公证》包括去世后他们名下的房产变卖生钱 , 写明以上相关继承人的分配方案 。

二是父母双方遇有前后突然生病死亡 , 未来得及公证 , 那就有子女对父母所积余养老金 , 甭管是银行的存款采用何办法提取或是现金 , 包括按政策应得到政府救济的部分 , 子女均可进行商量分配得以继承解决 , 且是正常現象 。当然也有遇有分配矛盾 , 兄弟姐妹反目上法院打官司解决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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