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规定是什么?

【出租车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规定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出租车营转非车辆的报废年限是8年 。也就是说,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在运营满8年后,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
除了出租车营转非车辆外,其他类型的机动车也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 。例如,租赁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为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为15年;公交客运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专用校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而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则为20年 。
当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时,报废年限的规定会有所变化 。对于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情况,需要按照使用年限较严格的规定进行报废;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时,也需要按照使用年限较严格的规定进行报废;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时,也需要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进行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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