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买卖土地罪立案标准 买卖土地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
推荐阅读
- 帮人取钱100万有多大罪 帮人取款200万不知道是诈骗
-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土地成本核算是什么
- 执行中发现虚假诉讼怎么办 执行案件发现虚假诉讼犯罪的
- 商标抢注售卖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抢注商标是什么违法行为
- 交通事故述于过失犯罪吗
- 2022西海岸新区第二批产权型人才住房个人申请配售程序 西海岸新区土地规划
- 有前科能判缓刑吗 帮信罪有前科能判缓刑吗
-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
-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什么部门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罪名
- 私刻公章罪怎么认定 私刻公章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