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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大病救助
一、申请条件
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患者,不设起步线;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的贫困家庭 , 按照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设立起步线分别为3万元、5万元和8万元 。
二、救助标准
对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 , 最高救助3万元 。
以上惠民政策办理流程
本人申请-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受理-镇(街道)审核、审批 。
镇(街道)民政办联系电话:
镇街办公电话皇冠街道民政办
5998719
【威海经区慈善大病救助政策一览 威海大病救助政策2021】凤林街道民政办
5923248
西苑街道民政办
5968400
崮山镇民政办
5382598
泊于镇民政办
5571698
经开区社会工作部社会救助科(残联、慈善):5916172
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科:591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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