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3、劳动合同期限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6、劳动报酬 。
7、社会保险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劳动聘用合同书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聘用合同书范本】
推荐阅读
- 18年劳动节怎样休假 2018劳动节放几天假
- 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怎么算
- 邢台柏乡县社保办理咨询服务电话一览 柏乡县劳动局社保服务台电话
- 邢台新河县社保办理咨询服务电话一览 邢台市新河县劳动局电话
- 劳动局工伤认定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劳动局认定工伤后走什么程序
-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 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可 建造师和建筑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衡水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衡水人社服务
- 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退休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 土地承包个人合同书怎么写 土地承包个人合同书怎么写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