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产业人才项目评定条件+申报程序 鞍山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细则


鞍山产业人才项目评定条件+申报程序 鞍山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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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条件:
急需紧缺人才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或柔性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鞍工作满6个月的人才 。其中,全职引进的须在鞍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
二、申报材料:
1、鞍山市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奖励申请表一式四份、鞍山市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汇总表
2、用人单位在鞍纳税、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以及个人业绩、所获奖励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5、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三、申报流程
1、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编制发布《目录》,发布申报通知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到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纳税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 。
2、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素质、紧缺程度、薪酬水平等要素,对照《目录》中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
3、对全职引进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的奖励计划,组织评审确定本地区各星级奖励建议人选 。对柔性引进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评审确定各星级奖励建议人选 。
4、全职引进的拟享受奖励人员名单由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进行公示;柔性引进的拟享受奖励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向社会进行公示 。
四、奖励标准
【鞍山产业人才项目评定条件+申报程序 鞍山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按急需紧缺程度分别给予3年期五星级20万元、四星级15万元、三星级10万元、二星级5万元、一星级2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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