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申请流程 扬州困难人员社保补助政策

【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申请流程 扬州困难人员社保补助政策】

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申请流程 扬州困难人员社保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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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填写《江苏省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出申请 。
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申请流程 扬州困难人员社保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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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参保单位 , 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 , 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退回4月费款 。对已征收的费款需要退费的 , 无需申请,由税务部门提供单位账户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职权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关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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