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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
【扬州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扬州工伤部门电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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