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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 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 , 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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