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沈阳市办理个体户户营业的网站是


沈阳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沈阳市办理个体户户营业的网站是

文章插图
【沈阳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沈阳市办理个体户户营业的网站是】个体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外埠在沈的个体业主及从业人员);
 ?。?)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我市居民户籍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商业联销员、推销员等;
 ?。?)按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含并轨、失业等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从业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经同级人社部门对其原参加工作录用手续认定合格的人员;
 ?。?)职工所在企业已参加养老保险 , 因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职工长期下岗,企业未能及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 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 , 经本人申请,并与企业签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协议后,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补缴的人员;
 ?。?)外埠在沈从业人员、在我市各类企业从业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失业后继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经本人申请,自愿按个体政策接续缴费的人员;
 ?。?)被征地农民中符合参加个体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征地时年满16周岁至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从1999年1月1日起,至被征地并参保时止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未满16周岁的,从16周岁时补缴[市政办160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