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所适用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 所要适用的原则是: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
5、男女平等原则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推荐阅读
- 教你做动物形状的馒头
- ps什么叫滤镜
- 表示批评讽刺的成语
- 穿古装发朋友圈写什么 给自己的古装照配说说
- 垚字取名的寓意男孩
- 茶鲤怎么看好坏 茶鲤看好坏的方法
- 猪发酵床的制作方法
- 当时的近义词
- 白桦诗歌中作者反复写了冰雪其用意是什么? 白桦运用了什么的手法
- 最潮的个性签名19句,句句都是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