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侦通知本人吗

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 , 认为证据不充分 , 或有遗漏罪行 , 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 , 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 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 法律并没对告知当事人作出规定 , 因此此阶段检察院没有通知案件当事人的义务 。但司法实践中 , 检察院一般会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 。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 , 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检察院退侦通知本人吗】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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