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


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

文章插图
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

文章插图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21年2月入职杭州某科技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 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张某在入职时填写的《员工档案登记表》中 , 在“紧急情况联系人”一栏填写了李某 , “与本人关系”一栏为“夫妻” , “家庭状况”一栏中 , 妻子姓名也是李某 , 并在该表最后一栏备注“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 如有隐瞒或瞒报 , 自愿接受公司单方面无偿并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后签名 。


2021年4月 , 张某配偶生产 , 他向公司提出休护理假的申请后便回家休假 。一周后 , 公司在查看张某提交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2018年5月)、孩子出生证明等休护理假材料时 , 发现张某的配偶姓名为赵某 , 便通知张某 , 称他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配偶姓名与入职时填写的不一致 , 不符合休护理假的条件 , 不能享受护理假待遇 。


张某认为 , 虽然入职时填写的配偶姓名与证件姓名不一致 , 但只要提交的休假材料真实 , 即不影响其休护理假的权利 。但公司拒绝支付护理假期间工资 。张某为此提起仲裁申请 。



争议焦点


《员工档案登记表》中填写的配偶姓名与结婚证等证件上登记的配偶姓名不一致 , 是否可作为拒绝男员工休护理假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

文章插图


处理结果


仲裁委采纳了第一种观点 , 裁决科技公司支付张某护理假工资 。


案例评析


护理假 , 有的地方称之为“陪产假” 。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随后各地修订和实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规定 , 对于夫妻合法生育的 , 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陪产假) 。至于护理假(陪产假)的天数 , 各地规定存在较大区别 。然而 , 目前法律法规关于男员工享受护理假(陪产假)的规定依然比较单一 。因此 , 笔者就如何准确理解护理假(陪产假)的法律规定 , 结合上述案例 , 谈几点浅见 。


第一 , 员工享受护理假(陪产假)的前提是夫妻合法生育 。


【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无论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 还是各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 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男方可按当地规定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陪产假) 。如夫妻双方系违法生育的 , 则男员工不能依据计生法律法规享受护理假(陪产假) , 用人单位可不予支付男员工的护理假(陪产假)待遇 。


第二 , 休护理假(陪产假)要向用人单位申请 , 用人单位应当批准 。


休护理假(陪产假)是男性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 也是用人单位承担法定责任的体现 , 用人单位也有审核其休假理由真实与否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 , 男员工在休护理假(陪产假)前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并在其配偶生育后向用人单位提交(或在休假后补交)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在审核男员工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后 , 只要员工夫妻双方符合合法生育的法定条件 , 在男员工配偶预产期前后 , 男员工申请休护理假(陪产假)的 , 用人单位不能拒绝 。


第三 , 护理假(陪产假)是否可以提前休或日后补休?


护理假(陪产假)系基于女方合法生育而产生 , 其立法目的是保证男员工有一定的时间照料生育的配偶 。因此 , 男员工的护理假(陪产假)应围绕配偶生育时间前后一次性休完 , 不能提前休或日后补休 。否则 , 护理假(陪产假)就名不副实了 。


第四 , 护理假(陪产假)是否含节假日、公休日?


笔者认为 , 除非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另有规定或者企业规章制度另有约定 , 一般情况下 , 男员工的护理假(陪产假)应按自然天数计算 , 而不是工作日 。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 , 则包含在内 。




配偶的姓名前后不一致,员工不能享受护理假期吗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