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成都市常住人口登记表

【如何开具成都市常住人口登记表】本人去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履行的登记手续 。登记表内有关公民申报的项目,可由本人申报,工作人员填写 。登记表经核对无误,由本人签名 。2.《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的事项,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定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登记表经签发机关审定批准后,由户口登记机关以户为单位按照街道门牌号码的顺序建档管理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或证件丢失、损坏,以及证件有效期满,换领新证时填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应按上述原则管理 。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记事栏应注明换证原因,并另行编排保管 。3.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区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将其《常住人口登记表》另行编排保管,以备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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