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存款,储户取款时,为何遭遇银行拒绝兑付?


百万存款,储户取款时,为何遭遇银行拒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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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存款,储户取款时,为何遭遇银行拒绝兑付?


吉林辽源 , 单某在银行存款100万元 , 到期后拿着存单去取款 , 却被银行告知存单里面的钱早就没了 。 存单原件在自己手里也从来没有办理过挂失 , 这个钱到底怎么就没了呢?银行也没给出合理的解释 , 就是拒绝给单某兑付 。 历经一审再审法院却都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

单某在2018年的3月24日在银行存入100万元人民币 , 定期一年到期为2019年的3月24日 , 年化利率为2.1% , 银行也出具了相应的纸质、电子存单 , 并且盖有银行的印章 。
可是当存款到期之后担保去银行办理取款业务的时候 , 银行却告知存单里面的钱早就没有了 , 还说这些钱是单某自己给转走的 , 拒绝给原告兑付到期的存单 。
单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于是将银行起诉到法院 。
单某认为:
自己在银行开户办卡 , 并且在银行柜台将100万元存入银行 , 银行也开具了相应的存单 , 自己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法有效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 银行就应该履行兑付的义务 。
银行辩称:
银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储蓄存款合同 , 而且在履行合同中也没有过失 。
经查询在2018年3月24日 , 单某确实在银行开户利卡存入100万元 , 但是在2018年的3月26日21:33通过网上银行将大额存单销户并转至何某卡中 。 转账销户的时间并非是银行的营业时间 , 该笔业务为持有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密码及银行卡密码的人通过电脑端进行操作的 。
根据网上银行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存取款转账结算业务形成的电子信息记录是法定的有效凭证 , 银行对持有网上银行并知晓该网上银行密码和银行卡密码的客户视同本人操作 。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发卡银行根据密码等电子信息 , 为持卡人办理的存款转账结算等 , 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 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记录或清单作为记账凭证 。 ”
他们已经从电脑端进行操作 , 将百万存单销户并转账至何某卡中时 , 就意味着单某与银行的储蓄存款合同已终止 , 银行已经履行了储蓄合同中的相应责任义务 。
而现在单某银行账户中资金变动的责任需要由单某自行承担 。
银行调阅了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得知在2018年的3月26日何某通过使用单某的K宝及密码 , 登录了银行的官方网站 , 并且将单某的100万元大额存款改为活期存款后 , 将此款转入到 何某自己的银行卡内用于其他的投资 。
根据《网络金融个人客户服务协议》第2条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申领K宝 , K令设备后应妥善保管 , 不得将K宝 , K令设备及其产生的动态口令交由他人使用 ,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
通过网上银行加密设备及密码进行身份验证的义务 , 均应视为持卡人本人指令进行的交易 , 银行无需另行验证持卡人的身份 , 不用承担额外的举证责任 。
单某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网上银行密码和设备 , 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后果及损失 , 应由单某自己负责 。
且根据何某的刑事判决书也可以知道 , 是何某盗窃了单某的设备和密码 , 并且已被人民法院判犯盗窃罪 , 有期徒刑10年 , 处罚金5万元 。

【百万存款,储户取款时,为何遭遇银行拒绝兑付?】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单某确实将100万存入银行 , 但是之后案外人何某通过使用单某的设备和密码 , 将单某的100万元存款盗走 。
而这笔钱能被盗走的主要原因是 , 单某自己曾经将密码告诉过何某 。 并且通过刑事判决可以知道 , 单某与犯罪分子何某是有特殊关系的 ,何某通过欺骗的方式获取了单某的K宝及密码登录了银行网站 , 完成了转账操作 。
网上操作交易的特点是 , 单某作为银行账户的管理人 , 需要对交易的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方可交易K宝及密码是交易成功的钥匙 , 储户应当妥善保管 。
本案中 , 是单某将自己存款的K宝及密码交由何某管理导致泄露 , 并且单某也没有举证证明银行在交易系统中存在安全漏洞或者其他违约行为 。
综上 , 一审法院判决 , 撤销单某的诉讼请求 , 单某承担案件受理费用14368元 。
一审判决后单某不服 , 遂提出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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