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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酒吧反复调戏侮辱邻桌女子 , 老板劝说无果 , 怒掀桌子!9月27日 , 重庆 , 某酒吧内 , 两男子一桌喝酒聊天 , 旁边一桌坐着两名女子 。 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看到女子后 , 邀请女子过来一起喝一杯 。
两名女子看了一眼 , 没有搭理男子 。 或许是感觉被无视了 , 眼镜男开始用语言侮辱女子 。 酒吧老板发现后 , 及时劝说 。 但男子依旧不停 , 还扔东西到女子桌上 。
多次劝说无效后 , 酒吧老板一怒之下 , 霸气地掀翻了眼镜男的桌子 , 眼镜男上前与老板推搡 , 被同伴拉开 。
1、这次为酒吧老板点赞 , 面对客人被人侵犯 , 义无反顾地站出来 。
当然作为酒吧的经营者、管理者 , 老板本身也负有保护客人不被侵权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 这种责任叫做“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 。
即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 对来到经营场所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
按照《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 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2、男性顾客行为本身违法 。
邀请他人喝酒被拒 , 之后对他人任意侮辱、扔东西 , 这是典型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 。 事实上是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 。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规定:任意辱骂他人、肆意滋事 , 扰乱公共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眼镜男任意辱骂他人、又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 , 滋事扰乱公共秩序 , 依法应对其处以治安处罚 。
3、老板举动虽值得点赞 , 但还是要注意尺度 。
【男子在酒吧反复调戏侮辱邻桌女子,老板劝说无果,怒掀桌子!】视频中 , 两男子还只是语言上的骚扰 , 还没有对女性顾客的人身造成侵害 。 这种情况下 , 老板可以进行制止 , 不听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
如果掀翻桌子砸坏了对方或者将对方的手机等财物损坏 , 还得赔偿 , 就得不偿失了 。 所以我们鼓励老板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 , 但也要注意好尺度 , 保护好自己 。
对此 ,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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