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子银行里存了4500万,提前预约想用钱,结果只剩800多( 二 )


 
可是由于处理不当 , 资金链断了 , 导致这笔钱被挥霍一空 , 还不上钱了 , 魏某是被抓了 , 可是这笔钱王先生该找谁要呢?

他认为银行有责任 , 于是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 , 希望能讨个公道 。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王先生可以要求银行赔偿这4500万元吗?
 
首先 , 储户与银行之间 , 是储蓄合同关系 。 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 储蓄是指个人将其货币存入储蓄机构 , 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  

银行应保障客户存款安全 , 在办理业务时 , 应当对于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 虽然印章的真实性审核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 银行因为自己步骤的疏忽 , 那么 , 银行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 。

对于此事 , 有网友说 , 那些说银行无责任的我觉得太可爱了 , 我把钱存到银行 , 你对我的存款负责任 , 你银行被人骗了 , 你自己报警追钱 , 和储户没关系 。  

也有网友说 , 实际操作中支票上的印签绝无可能逃过银行电子验印 , 私刻印章只能办理银行的普通业务 , 典型的内外勾结窃取储户资金 。

还有网友说 , 存银行为获高息一定期不支取可以理解 , 但不让查询不让办短信告知 , 这明摆有问题 , 当事人居然同意?现在公章都是电脑制作刻印 , 很难分清真假 , 财务主管是内鬼 。  

通过这事情也提醒大家 , 去银行存钱 , 要把存款与理财弄清楚 , 如果工作人员许诺高息 , 一定要知道高息的源头在哪里?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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