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9月6日晚上,河北唐山又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必须严惩!9月6日晚上,河北唐山又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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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9月6日晚上,河北唐山又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必须严惩!9月6日晚上,河北唐山又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必须严惩!”9月6日晚上 , 河北唐山 , 发生了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 , 一名20多岁的男子 , 光着上半身来到一个小摊前 , 他要买一份关东煮 。 老人将关东煮递给他后 , 男子因挤不出酱 , 砰的一声 , 掀翻了电煮锅 , 并殴打老人 。

从视频来看 , 男子像是喝了不少酒 , 醉醺醺地来到小摊前 , 挑选关东煮 , 后因挤不进去酱 , 就把瓶子扔掉 , 开始辱骂老人 , 紧接着 , 他又掀翻关东煮锅 , 留下一片狼藉后 , 大摇大摆地离开现场 。 视频中 , 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女子 , 想要阻止男子 , 但没能成功 , 男子离开后 , 她也紧跟而去 , 老人则非常无奈地收拾起摊位 。 谁曾想到 , 没过一会 , 男子又转身跑回来 , 猛地一脚踹向老人 , 开始对老人拳打脚踢 , 黄衣女子看到后 , 又跑上前阻止男子 。
 
据了解 , 黄衣服女子是男子母亲 , 她得知儿子喝醉后 , 想带他回家 , 而被男子殴打的老人今年66岁 , 已住进医院 , 所幸并无大碍 。 老人儿子表示 , 目前已经报警 , 希望警方尽快找到涉案男子 。 1、太嚣张了 , 挤不出酱便掀人家的摊位 , 并殴打老人 , 是酒喝多了 , 控制不住自己 , 还是平时嚣张跋扈惯了?一个66岁的老人 , 大半夜不休息 , 出门摆摊已经很不容易了 , 男子作为年轻人 , 不体谅老人的辛苦 , 还掀其摊位、殴打老人 , 性质极其恶劣 , 必须严惩!2、从法律上讲 , 本案应该怎么定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 , 殴打他人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本条规定的只是一般情况 , 被殴打的对象 , 如果是60周岁以上老人 , 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 , 处10-15日拘留 , 并处500-1000元罚款 。 也就是说 , 民警抓到殴打老人的男子后 , 等待男子的将是10-15天的拘留处罚 , 至于男子喝了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 ,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应当给予处罚 。 也就是说 , 男子别想以喝多了 , 控制不住自己等借口 , 来逃避治安处罚 , 没用!

3、有网友表示 , 男子是不是还涉嫌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 , 无事生非、逞强耍横 , 肆意殴打他人 , 造成公共秩序紊乱的行为 , 其中的关键是 , 扰乱公共秩序 。 单是殴打他人 , 没有造成公共秩序紊乱的 , 不构成寻衅滋事 , 只能按照殴打他人处罚 。 从视频来看 , 男子掀翻老人电煮锅 , 对老人进行殴打时 , 周围并没有其他人 , 换而言之 , 男子殴打老人的行为 , 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 所以不构成寻衅滋事 。  最后 , 对这种喝了点酒 , 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 到处惹是生非的男子 , 一定要予以严惩 , 让他长长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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