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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河北唐山 , 六旬大爷深夜摆摊卖关东煮 , 不料被一醉酒男掀翻摊位 , 还被殴打了一顿!而醉酒男子打 人的理由很可笑 , 因为他挤酱的时候挤不出来 , 于是心里不爽迁怒大爷 , 直接飞身一脚踹在大爷身上 , 实在令人愤怒!
据大爷的儿子说 , 自己的父亲已经68岁 , 而当时是凌晨12点多 , 但自己的父亲还在坚持摆摊卖关东煮赚钱 , 这对一个老人家来说真的很不容易 , 却没想到还被人打了!
【河北唐山,六旬大爷深夜摆摊卖关东煮,不料被一醉酒男掀翻摊位,还被殴打了一顿!】
据监控显示 , 当时一个穿白衣的男子醉醺醺地来到大爷的摊位前 , 让大爷给自己搞一份关东煮 。 大爷闻到男子一身酒气 , 不敢怠慢 , 赶紧按照男子的吩咐搞了几串关东煮 。 可大爷把关东煮递给男子时 , 男子却嫌弃汤和酱太少了!大爷说 , 我们这汤和酱都是自己看需要放的 , 你要汤多一点可以自己随便打 , 你要酱也可以自己随意倒 , 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 , 你根据自己需要来!可是男子认为自己花了钱 , 大爷没给自己服务到位 , 就骂骂咧咧指责大爷没“伺候”好他!本来按照岁数 , 男子肯定不能这样说一个老人家!但是大爷看男子醉了 , 没跟他一般见识 , 只希望男子倒完酱赶紧走人!
可是 , 男子却因为喝醉了 , 挤了几次酱都挤不出来 , 于是气得把酱料瓶直接往旁边砸了 , 然后就说自己不要了 , 再次辱骂几句大爷走了!
大爷看男子这么凶狠 , 没敢吭声 , 更不敢拦着 , 只能自认倒霉让男子走了!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结束了 , 但没想到男子去而复返!而这次男子身上的衣服已经脱了下来 , 他光着膀子跑过来 , 直接把关东煮锅掀翻在地 , 继续出言辱骂大爷!
大爷当时被吓坏了 , 而旁边一个穿黄衣服的大妈赶紧把醉酒男子拉住 , 劝他不要闹了!这里是有监控的!
醉酒男子掀了锅后确实走了 , 而大爷一脸郁闷 , 想着先收拾摊位然后报案!
可万万没想到 , 醉酒男还感觉不解气 , 他又跑来了过来!这次是助跑飞身一脚 , 对着大爷的身上踹了过去!把大爷踹得连连后退!然后 , 醉酒男又往大爷脸上招呼 , 因为双方实力悬殊 , 大爷根本招架不住!
后来 , 醉酒男打完大爷就跑了!目前 , 大爷还在住院治 疗 , 而大爷的儿子已经报案 , 希望早日找到醉酒男 , 一是让法律惩罚他 , 二是让醉酒男子赔偿自己父亲的损失!
那么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有网友说 , 男子醉酒打 人 , 这是故意伤害罪 , 要判刑了吧!
其实不然 , 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 , 需要老人的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 , 才能构成此罪!目前老人的伤情鉴定还未知 , 但如果老人达不到轻伤的话 , 那男子的行为只用接受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可对其处5-10日拘留 , 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注意!因为男子打的是老人 , 这属于一个加重的情节 , 所以男子肯定要接受顶格处罚!其次 , 男子当街辱骂老人 , 也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 公然侮辱他人的 ,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5-10日拘留 , 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 , 两种违法行为合并 , 男子大概率要接受20日的拘留!
但对于男子的所作所为 , 只接受这样的处罚未免也太轻了!有网友说男子三番两次来闹 事 , 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呢?
男子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 无事生非 , 确实构成“寻衅滋事” , 但寻衅滋事罪 , 必 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 , 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
所以 , 如果大爷的伤情没有轻伤以上 , 男子基本上只用接受拘留处罚 , 然后赔偿大爷的医药费以及摊位的损失!!
当然 , 我个人也跟网友一样的意见 , 像这种当街殴打老人的恶行 , 不能因为老人受伤不够等级而不予严判!酒醉不是借口 , 男子平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必 须严惩 , 才能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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