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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病床3年?”河南信阳 , 男子方某在医院病房里洗衣做饭、起居生活 , 有时候还到医院餐厅刷卡买点饭 , 有时候直接在病房里起锅做饭 , 偶尔还出去遛遛弯 , 像自己家一样 , 医生和其他病人都不堪其扰 , 病房里也没办法收治病人 。
事件起因于2019年 , 当时方某与光山县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 , 经过诉讼 ,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6万元 。 2020年10月 , 医院赔偿到位 , 方某也签了结案证明 。
但拿到钱以后 , 方某仍然以前面的医疗纠纷为理由 , 赖在病房里不走 。
去年9月 , 医院把方某起诉到法院 , 要求方某搬离病房 。 经过一审、二审 , 法院判决方某搬离病房 , 搬出医院 。 但方某仍然不走 。
今年3月 , 医院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给方某下了通知 , 要求他搬离 , 还多次给他做工作 , 但他就是不听 。
7月13日 , 法院在派出所协助下 , 来到方某占据的病房 , 当时方某还躺在病床上呼呼大睡 , 旁边的病床上摆满了锅碗瓢盆 。 法院干警再次指出他的错误 , 要求他搬离 , 但他仍然拒不执行 。
最终 , 法院对方某拘留15日 , 强行将他的个人物品腾空 。
1、见过钉子户 , 没见过这样病房钉子户的 , 这方某是家里没其他亲人了吗 , 一个人呆在病床里受得了吗?这样在病房呆三年下来 , 有多少需要治病的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治疗?
这都什么时代了 , 还抱着“按闹分配”的观念 , 医疗纠纷都被法院判决过了 , 拿到赔偿款了 , 还赖着不走 。 医院都起诉到法院了 , 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了 , 方某还不走 , 这是把法院的判决不当回事啊!
2、有人奇怪 , 方某赖了三年 , 为什么最终只是被拘留15天呢?
这是因为 , 这个拘留针对的是法院判决以后 , 他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 , 而不是针对他赖了三年的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这里的罚款 , 对个人最高是10万元 , 对单位最高100万元 , 最低5万元 。 拘留的期限 , 最高只能是15日 。
现在对方某拘留15日 , 在司法拘留里 , 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
3、那么 , 方某的行为能不能构成犯罪呢?
恐怕不能 。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的 , 才能构成犯罪 。
这里的情节严重 ,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解释 , 明确有5种情形 , 这5种情形主要针对的是转移、隐匿财产等 ,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而在这个案件里 , 方某履行的是行为 , 而非财产 , 并且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 , 是可以执行完毕的 , 所以他的行为还无法达到犯罪的程度 。
4、其实 , 对方某连续占据三年病床的行为 , 医院除了可以要求他腾退以外 , 还可以起诉他要求赔偿损失 。
但估计医院觉得能把他送走就算不错了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所以只要求他腾房 , 没要求他赔钱 。
所以 , 法院在医院没有起诉的情况下 , 自然也无法主动处理他占据病房三年的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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