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四川一女子在家午睡时忽然失踪,儿媳:已经成为肉汤了( 二 )


发现万某已死 , 曾某只慌乱了一下便决定将尸体藏匿 , 于是拿刀处理后丢到各处 , 有的拿去喂猪 , 有的丢到锅里 , 一部分就端上了餐桌 , 成了当晚熊家人的晚饭 , 得知真相后 , 熊家子女都感到十分崩溃 , 坚决要求严惩凶手 , 而曾某则不以为自己犯法 , 她说自己没学过 , 不懂法 , 只知道婆婆是恶人 , 心是黑的 , 所以煮了 , 手脚打人 , 不如砍下来 。

曾某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 追究起来 , 婆媳之间并没什么深仇大恨 , 只是家庭琐事的纠纷 , 为此行凶杀伤人命 , 事后又以极其残忍灭绝人性的方式处理尸体 , 给死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 , 性质与后果极严重 , 依《刑法》规定 , 犯故意杀人罪 , 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就明确规定:
“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 , 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 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 。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 , 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 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
本案发生于《纪要》下达之前 , 曾某的婆婆万某严格来说也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过错 , 综合案件性质看 , 曾某的犯罪情节过于恶劣 , 最终判处死刑 , 婆婆高高在上 , 儿媳绝不肯低头任凭呼喝 , 矛盾引发这般悲剧令人惋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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