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缴纳社保而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对此你怎么看?

单位现在没给你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

根据题主的问题,我发现单位现阶段并没有给你朋友缴纳五险一金,这已经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条例》 。只要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索要现阶段的五险一金 。

每月工资4500降低到3700元,题主没讲清楚,我觉得有两种可能:一,现在月应发工资4500元,实发工资4500元;明年应发工资3700元,实发工资3300元左右 。

如果是这种情况,属于单位直接降薪 。换句话说,单位明年将要缴纳五险的话,单位每月要承担一定的成本,因为缴费基数不清楚,暂时按照工资的37%来测算,大约在1300元左右 。单位为了“弥补”自己的成本,所以给员工降低了800元 。

这种情况实属过分,因为本身这4500元的应发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约定,单位没缴纳五险一金本已违法,再给员工降工资更属违法,此时必须得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

二,现在月应发工资4500元,实发工资4500元;明年应发工资4500元,实发工资3700元左右 。

单位并没有降低员工的工资,因为五险一金本就需要单位承担一部分,员工承担一部分,所以说,明年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后,个人实发工资减少也是正常的 。如果这种情况的话,单位并没有违法 。

另外,员工与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4500元月薪是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一般来说,员工与单位约定的都是应发工资,扣缴个人承担五险一金及个所税后,才是本人的实发工资 。但是也有可能员工入职时与单位约定的是实发工资,如果是这种情况,现在从4500元降到3700元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取得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

综上所述,单位现阶段并没有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实属违法 。对于工资下降的这种情况,需要分析其具体情形,再核对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才能判断是否违法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单位已经违法,届时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去劳动监察大队维权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的话,单位并没有违法 。

其他网友观点

这里面两种可能,一种是缴过社保公积金后拿到手是3700,一种是直接降到3700再扣除个人缴费的部分 。

如果是直接降工资到3700,然后在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那肯定不对 。因为之前都是按照4500发段,相当于双方约定了月工资是4500,这个数额降低的话是要双方协商的,协商不成单方面降薪肯定不合法 。

如果是在扣除个人缴费后拿到手3700,这个问题就需要算算账了 。

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的比例大概是工资的11%左右 。4500的工资,按照11%算就是495,算500了 。这还不算公积金,如果公积金再交的话,费率差不多是12%左右,算下来又是500多 。这样,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就要1000左右了 。考虑到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地区差异,五险一金个人应交部分总共扣除了800,应该是符合规定的 。也就是说,拿到手的工资变少,原因并不是企业降低了工资,而是缴纳社保公积金后,企业代扣了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 。

其他网友观点

谢邀,我做人力资源我来答 。

前面已经有17位答主了 。我只好另辟蹊径 。

不说“降工资到3700”,咱们先说这个会开的真是意义非凡,也真开出了会议主持的水准和老板的无奈 。你要知道,缴纳五险一金后企业的人工成本是上升了,接近30%左右 。老板花了钱,交了五险一金的本意是为了让员工抱怨?让员工投诉?你要是老板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花钱惹人烦的事?老板的脑子真被驴踢了?

他的初衷是好的,作为员工是不是应该认可这点 。但在宣传落实的过程中,由于操作的问题,无意间反而适得其反,激化了矛盾,我估计,现在这个老板正在愤懑不平呢 。一件这么好的事情怎么却得到了这样的结局?老板也该好好想想了,这个具体执行人员,是不是也太单刀直入了?明明一件为员工谋福利的事情却做得这么让人无可奈何 。怪不得会说“有些人事不干人事”(同行莫怪),哪些方面表现的呢?

1、老板的好意被你操作的怨声载道,你就是该挨批;

2、员工的福利让你做得像在偷鸡摸狗,你就该挨骂;

3、内部管理的失败,缺乏有效的规划,你就该担责;

4、方案执行的草率,结果预估的失败,你就该自查 。

【公司因缴纳社保而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对此你怎么看?】还有这位老板,这么好的初衷,你没个好的助手,也不培养自己的助手,是不是也要捉琢磨琢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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