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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化名)入职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2年 , 一路升职加薪 , 从普通工程师提升为部门项目经理 , 而且薪资也翻了一倍 。 正当他工作蒸蒸日上之际 , 却被公司发现入职时提供了虚假学历 , 遂将其辞退 。 但王杰认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已获得公司认可 , 因而向公司索赔;公司也认为王杰存在欺诈 , 应返还劳动报酬 。 对于这起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
王杰于2015年5月入职北京某网络科技公司 , 担任工程师一职 。 入职当天 , 他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 , 并填写了《员工入职履历表》 , 上面写道 , 在2007-2011年 , 王杰在上海某高校取得本科学历 , 而且签字确认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 , 否则公司可以无偿解聘 。 为证明自己的学习经历 , 王杰还向公司提交了毕业证书等资料 。
2017年3月 , 王杰升职为部门项目经理 , 月薪也水涨船高 , 由最初的1.2万元提升至2.5万元 。 随后同年5月 , 王杰与公司再次订立劳动合同 , 约定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起至2019年5月止 , 岗位为部门项目经理 , 并提到若王杰提供的与公司招聘要求有关证件的真实性有疑义 , 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
正当王杰热火朝天工作之际 , 公司接到他人举报 , 称王杰的学历有问题 。 公司核实后发现 , 王杰毕业证书上记载的查询网址已经打不开 , 而学信网上也查不到他的任何学历信息 。 公司让王杰进行解释说明 , 并提交真实有效材料 , 遭到王杰拒绝 。 随后 , 公司以王杰违背入职时的承诺 , 构成对公司的欺诈为由 , 向其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王杰不服公司辞退做法 , 离职后申请了劳动仲裁 , 最终双方诉至法院 。 王杰承认自己入职时提交的毕业证书是弄虚作假 , 但他认为学历并非公司录用其所考虑的因素 , 其工作能力得到公司认可 , 并续签了劳动合同 , 而且最新的劳动合同中不存在有关学历的问题 , 所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应支付赔偿金 。
公司则认为 , 王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与是否胜任工作 , 是不同概念 , 确认合同无效是诚实信用范畴 , 胜任工作是合同履行的具体问题 。 这与双方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无关 , 欺诈的情况一直存续 , 所以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 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 相反王杰欺诈了公司 , 应返还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 本案中 , 王杰虽表示学历并非公司录用其所考虑的因素 , 其能力获得公司认可 , 并续签了劳动合同 , 但诚信入职是劳动者入职的最基本要求 , 王杰在入职时向公司提交虚假证书 , 构成以欺诈手段使得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 由此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 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关系 , 并无不当 。
至于公司要求王杰返还劳动报酬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 ,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 ,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 据此 , 王杰付出劳动 , 公司应向其支付报酬 , 且此前双方对已支付的报酬并无争议 , 因此法院未支持公司该项诉请 。 最终 , 法院判决确认王杰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 公司无需支付王杰赔偿金 。
【员工因学历造假被辞退,遂与公司互相索赔,法院会支持谁?】上述案例说明 , 诚实信用是立身处世的道德要求 , 更是劳动者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 劳动者应引以为戒 , 入职时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学历信息、从业经历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 这不仅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 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