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组织多人卖淫,利用黑出租司机介绍嫖客,被捕后仍不知悔改


女子组织多人卖淫,利用黑出租司机介绍嫖客,被捕后仍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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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织多人卖淫,利用黑出租司机介绍嫖客,被捕后仍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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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织多人卖淫,利用黑出租司机介绍嫖客,被捕后仍不知悔改】事发甘肃 , 女子小燕(化名)25岁时 , 就因卖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 为了牟取暴利 , 她后来又组织多名失足女 , 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 还让黑出租司机帮忙介绍嫖娼人员 , 一年内累计收入19万余元 , 被捕后坚称自己只是介绍卖淫 , 没有组织卖淫 。 2022年3月23日 ,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 , 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
小燕 , 女 , 汉族 , 初中文化 , 青海省海东市人 。 25岁时就因为卖淫 , 被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 , 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100元 。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 , 小燕在兰州市红古区的出租房内 , 招募、纠集瞿某、董某、汪某、等失足女 , 从事卖淫活动长达一年之久 , 经甘肃某会计师事务鉴定 , 小燕共获利19万余元 。
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在工作中获悉 , 存在出租车司机介绍卖淫嫖娼的嫌疑 。 经调查 , 抓获失足女赵某、汪某、董某、翟某等人 , 以及介绍卖淫的黑车司机马某 , 并在进一步侦查中 , 发现了小燕涉嫌组织卖淫的违法犯罪行为 。 民警在青海省民和县将其抓获归案 。

嫖客大强(化名)回忆说 , 我和杨某一块商量去找“小姐” , 便打了一辆出租车 , 在路上我问司机哪儿有“小姐” , 出租车司机就把我们拉到了某假日宾馆 , 还用电话帮忙联系好了“小姐” 。 我们在宾馆见了她们 , 商量好一个人1000元 。 转了2000元嫖资之后 , 我们就和两个“小姐”发生了男女关系 。
小燕被捕后供述 , 我没有犯组织卖淫罪 , 我只是在从事卖淫的活动中 , 给她们介绍嫖客 , 并没有组织他们卖淫 。 这些人都欠我钱 , 她们给我转的钱中 , 有一部分是还给我的借款 , 还有一部分是让我替她们保管的钱 。

小燕关于其没有犯组织卖淫罪 , 只是在从事卖淫的活动中介绍过嫖客 , 并未组织卖淫 , 翟某等人向其所转的钱款中 , 一部分是向其偿还的借款 , 还有一部分是替她们保管的钱的辩解 。
在庭审中小燕对借款时间、借款数额、已偿还数额均表示不记得 , 对此无法作出明确回答 , 对还款方式以及代为保管钱款的缘由 , 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向法庭提交相应的证据 。 而在案证据 , 足以证实小燕利用其租住的房屋 , 多次组织瞿某、董某等人进行卖淫活动 , 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 。 故小燕提出的上述辩解 , 与查明的事实不符 , 不予采信 。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 , 小燕为牟取非法利益 , 组织多人进行卖淫活动 , 其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 构成组织卖淫罪 。
法院一审判决 , 小燕犯组织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 小燕违法所得194009元 , 依法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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