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男子撞人后逃逸被追赶致死,家属索赔60万元,唐山法院判了


2017年男子撞人后逃逸被追赶致死,家属索赔60万元,唐山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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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男子撞人后逃逸被追赶致死,家属索赔60万元,唐山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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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从小我们就被教导 , 一定要勇于同不正义的人和事抗争 , 捍卫民众们的正义 。 近来年 , 见义勇为之义举如同一朵朵永不凋零的花开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 , 无数壮举让这个社会朝着更文明的方向前行 。
然而 , 见义勇为也可能变成极具争议的行为 , 河北唐山1·9追逐肇事者致死案便是一例典型案件 , 朱某彪见义勇为 , 追逐交通肇事逃逸者张某焕 , 结果张某焕被火车撞倒身亡 。 事后张某焕家属提起了诉讼 , 状告朱某彪赔偿60万元 。 那么作为正义的一方 , 朱某彪需要赔偿吗?

事情发生于2017年1月9日 , 这天朱某彪正开着车 , 突然发现前方发生一起摩托车互相追尾的事故 , 肇事者骑着摩托车将前面同样骑摩托车的人撞倒后 , 并未报警或施救 , 而是为了逃避责任 , 骑着摩托车逃离了事故现场 。
朱某彪见状 , 在电光火石之间做出了三个决定:他先是下车查看了伤者 , 发现无性命之忧后 , 又返回车里 , 驾驶着汽车进行追赶 , 边追赶边拨打了110 , 报完警以后打开了摄像头开始录像 。
在追赶途中 , 他对肇事者大喊道:“你快停下去自首吧!伤者没有死亡 , 只是受了伤而已 , 后果并不严重 。 ”但是前方的肇事者对此充耳不闻 , 仍旧骑着车前行 。 此后朱某彪又多次劝说 , 比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 搬出他的家人 , 希望能感化他 , 但是他仅仅只是说:“如果你不追 , 我就去自首!”
朱某彪认为 , 他一直没有停下来 , 肯定没有要自首的意思 , 只是在骗自己 。 因此朱十分愤怒 , 就冲着他骂了几句脏话 。 随后肇事者的摩托可能快没有机油了 , 所以就弃车开始跑 。
肇事者跑到了一个村庄里 , 还从某农户那儿抢了一把菜刀 , 威胁朱某彪不要再追 , 还喊道:“有本事你就撞死我啊!”随后便继续向前跑 。 而朱某彪见自己车速太快 , 害怕出事 , 所以也下了车 。 与此同时 , 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 , 他们眼看着肇事者翻越铁路栅栏 , 径直跑到了铁轨上 , 然而火车就在距离前方不远的位置上 。

按理来说 , 肇事者此事应当立刻退出铁轨 , 但不知为何 , 他看着前方的火车却不为所动 。 朱某彪十分着急 , 脱下了衣服挥舞 , 希望火车能够及时制动 。 然而火车上的人员无论有没有看到朱某彪或是肇事者 , 他们都已经来不及刹车 , 最终火车疾驰的声音彻底压过了肇事者的呼喊 。
事发以后 , 交警人员、警方联合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 经核实死亡的肇事者叫张某焕 , 而先前的交通肇事事故被撞者叫张某某 , 经过治疗已经康复 。 这起交通肇事主要的责任人是张某焕 , 因为他在后方不当超车 , 车速过快 , 所以导致追尾 。 另外张某焕在事发时根本就没有驾照 , 属于无证驾驶 , 而且摩托车也没有经过年检 , 所以属于违法驾驶 。
因此 , 张某焕作为违法人员 , 在肇事后逃逸;而朱某彪作为见义勇为的一方 , 追逐违法人员 , 是正当且正义的行为 , 应当受到褒奖 。 然而张某焕的家属却认为 , 若不是朱某彪不当的追逐行为 , 张某焕根本不会被逼着到铁轨上 , 更不会死亡 。 因此他们将朱某彪告上了法院 , 索赔60万元赔偿费用 。
从道德、情理上来说 , 多数人肯定都认为朱某彪不需要赔偿 , 因为作为社会中有担当的英雄 , 朱某彪看到有人肇事逃逸 , 第一反应去追逐制止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 反而张某焕的亲属要求朱某彪不要进行追逐 , 实在是没有道理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朱某彪仍旧是免责的 , 理由如下:
首先张某焕违法在先 , 朱某彪制止违法行为在后 , 他属于法律上的正当防卫 。 原《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 不承担民事责任 。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 , 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 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那么朱某彪肯定属于防卫 , 他的防卫行为是否在必要限度内呢?
【2017年男子撞人后逃逸被追赶致死,家属索赔60万元,唐山法院判了】
这也就涉及到第二点原因 , 在朱某彪追逐张某焕的过程中 , 他并没有过当的行为 , 比如肢体接触 , 或者过激言语 。 虽然朱某彪曾亲自承认他骂过张某焕 , 但经过核实 , 他的几句脏话不足以逼迫张某焕到铁轨上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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