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男友长期要求女友陪朋友开房,女友提出分手时失手将男友杀害


因男友长期要求女友陪朋友开房,女友提出分手时失手将男友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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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友长期要求女友陪朋友开房,女友提出分手时失手将男友杀害


湖南衡阳 , 男子与朋友到KTV喝酒唱歌时 , 认识年轻女子 , 二人发展成为不正当恋爱关系后 , 女子因不能接受男子的要求 , 遂提出分手 , 发生争执时 , 女子将男子杀害 。
(案例来源:湖南衡阳中院)
37岁已婚男子李某 , 在当地是个小有名气的包工头 , 有次他与朋友到KTV唱歌喝酒时 , 认识在该KTV工作的年轻女子胡某 。 随后李某对胡某展开了追求 , 并很快与其发展成为了不正当恋爱关系 。

二人在一起后 , 胡某便离职 , 过起了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 可是好景不长 , 就在胡某会一直对她好时 。 李某有次带着胡某出去应酬喝酒时 , 向胡某提出了一个让她无法接受的要法 。
李某对她说 , 他正有求于当晚一起喝酒的男子童某 , 而且还说童某对他的生意很重要 , 于是他想让胡某陪童某 。 胡某一开始是拒绝的 , 但在李某的软磨硬泡之后 , 胡某最终还是同意 , 并声称仅此一次 。
令胡某万万没想到的是 , 从那次以后 , 李某就会不时要求她陪这个、陪那个朋友 , 更令胡某无法接受的是 , 即便是刚出院不久 , 也会被李某提出要求 。
案发当天 , 胡某提出分手时 , 李某不同意 。 二人为此发生争吵后 , 李某动手打了胡某 , 并用手掐着胡某 。 胡某情急之下 , 拿起摆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 , 捅刺李某的颈部一刀 , 致其倒地不起后 , 随即报警求助 。

李某经送医院抢救后 , 因颈部大动脉失血过多身亡 。 胡某到案后 , 认罪认罚 , 并如实供述罪行 。
那么从法律上来讲 , 本案胡某的行为 , 是故意杀人罪 , 还是故意伤害罪?
【因男友长期要求女友陪朋友开房,女友提出分手时失手将男友杀害】在分析之前 , 我们首先要明确知道的是 , 刑法定罪是根据主客观相一致为原则的 。
就本案而言 , 虽然胡某的行为 , 最终导致了李某死亡的结果 , 但从胡某当时的处境来看 , 其当时持刀捅刺李某 , 是因遭遇不法侵害时 , 为了阻止李某继续实施侵害 , 而做出防卫行为 , 即胡某当时并没有杀害李某的主观故意 。
不过从李某赤手空拳实施侵害 , 与胡某持刀捅刺李某颈部进行反击来看 , 胡某的防卫行为 , 明显是超过必要限制的 。 故本案胡某的行为应评价为故意伤害罪 。
刑法第234条规定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 , 判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从以上刑罚我们可以得知 , 构成此罪的 , 一般将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确定基准量刑 , 但《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 有其他可从轻或减刑情节的 , 可减少基准量刑 。

注意一点 , 以上所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是有区别的 。 比如说 , 可处3-10年有期徒刑 。 如果最终处3-5年有期徒刑 , 由于还是起步量刑的20%以下 , 故属于从轻处罚范畴 , 但是如果只处3年以下 , 那么就属于减轻处罚的 。
本案中 , 田于胡某主动报警后又如实供述系自首、认罪认罚 , 且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 因此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 故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虽然胡某已经从轻处罚 , 但有期徒刑七年的处罚 , 对于年仅25岁的她来说 , 代价无疑是巨大的 , 因此奉劝大家还是树立正确的三观、洁身自爱 , 切勿做出令自己悔恨终生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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