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人日报:企业监控员工行为不得逾越“禁行线”
近期 , 企业通过各种监控系统 , 处罚上班时间“摸鱼”员工的新闻不时见诸媒体 , 甚至有企业试图通过获取员工浏览网络信息的数据 , 判断员工的离职倾向 。 换言之 , 在大数据时代 , 企业可以掌握员工在上班时间产生的大量信息 , 微观且详细 , 监控方式早已从摄像头扩展到网络后台 , 员工每次敲击键盘都在“掌握之中” 。
针对如上问题 , 有人援引《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定 , 认为企业监控行为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权 。 但在笔者看来 , 列举法条并不是这个问题的最终答案 , 必须要承认 , 企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对员工进行合理监控 , 以满足用工管理的需求是有其正当性的 。 如何为用人单位的监控行为划出“禁行线” , 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才是问题的关键 。
事实上 , 对劳动者监视的行为产生的争议 , 也是用人单位权益和劳动者权益在法律框架下的博弈 。 不过 , 在劳动法律实务中 , 许多相关争议是存在共识的 。 比如 , 在公共办公区安摄像头 , 被认为是合法且被接受的 , 公共办公区属于与劳动相关的公共场所 。 另外 , 工作邮箱的内容一般不认为存在个人隐私 , 因为工作邮箱收发邮件是员工履职行为 , 内容也应与工作相关 , 本就不宜掺杂个人隐私 。
与上述例子相对的 , 是在新场景新技术背景下新的争议案例 。 比如 , 曾有企业监控工区内厕所使用情况 , 并显示如厕时间 , 这就有争议了 。 一些人认为 , 坑位占用情况属于“公共信息” , 类似在公厕见到的“有人”“无人”的标识 , 属于“并不能对应到具体特定自然人”的信息 , 和个人隐私无关 。 但也有观点强调了工作场所厕所的特殊性 , 如果公司任何员工都能检索坑位和如厕时间 , 加之同事本就是熟人 , 如厕信息结合工作场景就可能涉及个人隐私 。
综上所述 , 如何评价用人单位监控劳动者的具体行为是否合法 , 需要结合特定场景具体分析 。 对于劳动者来说 , 应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 但一味拒绝企业所有监管措施也不可取 。 而对企业来说 , 任何监控手段都需要论证合法性和必要性 , 要从企业制度设计上 , 杜绝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隐患 。 当然 , 有关部门对于企业监控员工的情况 , 也应当规范和完善相应机制 , 针对新场景新技术划出明确的“禁行线” , 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的同时 , 保障好员工的权益 。
【员工|工人日报:企业监控员工行为不得逾越“禁行线”】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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