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两电动车相撞致伤!全责方判赔……


蚌埠两电动车相撞致伤!全责方判赔……


近日 , 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依法判决陈某兰赔偿刘某华各项损失合计12000余元 。
2021年12月19日14时40分许 , 陈某兰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固镇县城南刘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刘集路与黄园南路交口左转弯时 , 与由西向东直行的刘某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碰撞 , 造成两人均受伤的交通事故 。 经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 , 陈某兰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 刘某华无责任 。 事故发生后 , 刘某华被及时送往固镇县康惠康复医院住院治疗 , 诊断为右髋部外伤、骶骨骨折、腰背部软组织挫伤 , 住院治疗3天好转出院 , 出院医嘱注意休息60天、加强营养、院外继续康复治疗等 。 因双方协商无果 , 刘某华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恤金等各项损失提起诉讼 , 合计16203.88元 。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被告陈某兰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转弯时未确保安全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 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蚌埠两电动车相撞致伤!全责方判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