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赖”问题,该不该罪及子女?

失信被执行人除了限制个人的行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但这只是限制其高消费,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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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原则地“给别人以宽容”,来显示自己“大度”,无疑都是蠢货 。

但你所援引照片里的情况是荒唐的 。“老赖”的女儿“高考成绩710分被高校拒绝录取”,显然有极其深重的封建株连思想作怪 。拒绝录取(如果在)政审方面没有任何个人污点的710分高考生,该“高校”领导的整体素质就低劣得令人恐惧 。“老赖”的女儿如果没有“助纣为虐”,不是其父“赖账”的“帮凶”,兴高采烈“幸灾乐祸”大呼该女孩“罪有应得”,就更其愚蠢、无知 。

包庇刑事犯罪嫌疑人就犯了所谓“包庇罪” 。即使该女孩有包庇“老赖”父亲的行为,在其父“老赖”尚未遭受刑事惩罚时,就把该女孩与其父“老赖”同罪,自然大错特错 。

因“老赖”之“赖”而“罪及妻孥”,无疑是违反现行法律的乖谬行径 。此风不可长 。否则,会因惩治“老赖”的做法“荒腔走板”而制造出更多的社会问题、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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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老赖”问题,该不该罪及子女?】可以不祸及子女,但是应该加上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老赖该还别人的钱还清楚了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甲是老赖,乙是受害方 。老赖欠乙方三百万,他家花天酒地,孩子受到良好教育,而乙方苦不堪言,基本生活就没有保障,弄得几乎破产,孩子因为家庭该收回来的钱收不回来,穷困潦倒,中途辍学 。这样的情况下,继续让老赖的孩子上大学,受教育,让乙方受害者沿街乞讨,请问,支持不应该让子女受牵连的一方,良心何在?所以,子女受牵连,完全应该,百分之百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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