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厘清“模糊地带”——清理非标资产并非“一刀切”( 二 )

有关专家表示,明确标准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但这既不是进一步收紧监管要求,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于“非标”要客观看待,不要谈“非标”色变,投资哪一种都是市场的选择。

明确“标债”认定路径

去年发布的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此次发布的《认定规则》一方面明确了“标债”的范围。“标债”也就是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

另一方面,在划定“标债”范围的基础上,《认定规则》对资管新规中的5条标准给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也就是说,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这5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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