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资管新规配套细则厘清“模糊地带”——清理非标资产并非“一刀切”( 四 )

“对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除上述两种途径外,还增加了第三条认定途径。”东方金诚非标产品部负责人谢延松表示,第三条途径是通过符合相关条件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认定。

谢延松认为,这种以基础设施机构作为申请主体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认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标准化资产的认定范围。

清除“模糊地带”

在明确了什么是“标债”的同时,此前的“模糊地带”也得以清除。

“非标”是相对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也就是“标债”而言的一类资产。“非标”与“非非标”的界限在哪、如何认定是市场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此前,对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市场已有共识。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经主动按照要求调整不合规资管业务、压降非标资产规模。

但对于“非非标”则较为模糊,“非非标”是指虽然是非标准化资产,但是根据此前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等),其不计入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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