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 上交所发布信披分类监管指引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二 )


重点公司方面 , 将4类公司纳入范围 , 对其信息披露事项进行重点关注 。 主要包括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年度信披评价为D、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年度内控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 。 这类公司风险集中、家数较少 , 一直以来是市场和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 , 对其重点监管 , 符合市场期待和实践情况 。
重点事项方面 , 主要包括:财务信息或重大事项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形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 , 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筹划可能产生大额商誉减值风险或业绩承诺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交易;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节会计估计 , 或者滥用会计准则进行不当会计处理;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被质押或者冻结比例较高 , 存在较大风险;董监高怠于履职 , “三会一层”无法正常运转 , 或者公司出现无法正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部治理重大缺陷 。
做好监管的同时 , 上交所在公司服务方面也做出相应安排 , 一是服务对象全覆盖 。 支持全体沪市公司依法依规开展资本市场各项活动 。 同时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 , 提供针对性服务等 。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 。 面向上市公司依法依规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培训、并购重组、再融资、股权激励、创新产品等专项业务支持 , 支持上市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深化市场沟通 , 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行业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同行业交流 。 三是完善服务机制 。 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已经与上市公司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 , 定期主动与上市公司交流情况 。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 《指引》制定过程中 , 贯穿了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 , 坚持监管、服务“两手抓” , 强调要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目标 , 支持推动其提升信披有效性、增进融资便利度 , 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生态 , 为上市公司发展培育更好的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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