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廊坊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廊坊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廊坊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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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对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 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本次扩围人员范围和领取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
附:领取期限及领取标准
领取期限:根据参保累计缴费时间的不同,领取期限为3至24个月 。
【廊坊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廊坊的失业保险金什么时候发放】领取标准:廊坊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10月1日起提高,标准提高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具体标准为:1520元(市区、霸州市、三河市)、1432元(大厂县、香河县)、1344元(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同时 , 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的取暖费、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都会按照提高后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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