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观察 象湖滨江229亩地征集规划,需建幼儿园以及4.6万㎡以上养老配套

南昌观察 象湖滨江229亩地征集规划,需建幼儿园以及4.6万㎡以上养老配套

依据《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商业及商住综合用地招商引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比选办法》、《南昌县昌南新城沿江南组团发展控制规划》及《南昌县沿江片区城市设计》 , 经研究决定 , 对南昌县昌南新城河洲路以东、银湖中路以西、刘家路以南、铁路西环线以北229.385亩(最终以土地测量为准)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全国公开征集比选 。

项目位置昌南新城河洲路以东、银湖中路以西、刘家路以南、铁路西环线以北 , 总用地面积约229.385亩 。
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面积:229.385亩;用地性质:商业、城镇住宅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容积率:≥1.8 , <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 。
【南昌观察|象湖滨江229亩地征集规划,需建幼儿园以及4.6万㎡以上养老配套】停车配套:机动车:商业1.2个/1OO㎡ , 餐饮娱乐2.5个/1OO㎡ , 住宅建筑面积≥140㎡按1.5个/户 , 建筑面积<140㎡ 按1.2个/户;非机动车:商业3个/1OO㎡ , 住宅0.5个/户 。 其他详见附件一(南昌县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表) 。
建筑控制:住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建筑物退让银湖中路及寺前路不少于15米 , 退让刘家路不少于10米 , 退让西侧绿线不少于15米;构筑物及围墙退让银湖中路、寺前路及刘家路不少于5米 。 其他建筑退用地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围墙及构筑物退让等按《江西省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及《南昌县规划委员会2016年第2次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执行 。
公共配套: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规定执行 。 需设置规模不低于9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7.5亩、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200㎡)、不低于1050㎡的社区用房、不低于180㎡的垃圾中转站及公厕一处、不低于400㎡的净菜市场、不低于620㎡的物业管理用房 。 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位置需满足服务半径要求 , 且应集中布置 。
市政交通配套:设计方案需对地块内及周边市政交通统筹研究 。
项目采用装配式工艺建造 , 整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40% , 且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 。
建设内容及自持要求需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4.6万㎡的养老配套设施 , 其中住养公寓不低于2.3万㎡、养老配套服务用房(医疗服务中心、医养服务中心、膳食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不低于2.3万㎡ , 住养公寓不低于养老配套设施面积的50%;并需建设配套住宅、服务设施、绿地及人防、车库等地下工程建设内容 。 住养公寓需全部自持 , 且自开业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养老配套服务用房需按照国家二级护理院的标准进行建设 , 建成后产权全部无偿移交县政府指定部门 , 并需与县政府指定部门签订10年经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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