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评定方式 莆田市第四类人才


莆田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评定方式 莆田市第四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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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高层次人才的分类评定方式如下:
(一)认定制 。
即对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直接认定为莆田市高层次人才 。
(二)评审制 。
即通过评审的入选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
(三)推荐制 。
即由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中特级人才和A类高层次人才推荐,来莆之后给予认定相应人才类别 。
(四)积分制 。
即采用指标量化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从资历、业绩、综合评价和创业创新贡献等四个方面进行积分评价,根据积分总和所属档次,给予确认为对应层次人才 。主要适用于我市现有企业引进的人才 , 或是来莆创办的企业(包括法人化研发机构)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 。
评价认定结果作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津贴、安家补助、子女就学等政策及今后人才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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