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驾驶证申请地规定 淄博市驾照


淄博驾驶证申请地规定 淄博市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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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申请地规定:
1. 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 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居住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3.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4. 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5.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6. 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接受教育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
【淄博驾驶证申请地规定 淄博市驾照】车管所地址:单位
地址
张店大队老车管所
张店区北京路与复兴路路口东400米路北院内
淄川大队车管所
淄川区淄城路811号
周村大队车管所
周村区西南路6甲2号
临淄大队车管所
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35号
沂源大队老车管所
沂源县历山街道办西河北村
高青大队车管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9号车管所院内
高新区大队车管所
高新区裕民路161号
文昌湖大队车管所
淄博市文昌湖区325省道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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