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以下情形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大同员工主动申请辞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推荐阅读
- 在大同上班公司不提供工资条怎么办
- 大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
- 大同用人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定要有工资条吗
- 在大同补休能代替加班费吗? 补休能否代替加班费
- 大同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 大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 大同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的不同情形
- 大同职工被派遣到外地了社保怎么交 外派异地工作社保怎么办
- 大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要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续签
- 大同的劳动工龄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大同的劳动工龄对职工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