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

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

文章插图
受害人确实有收入减少情形的,可以要求误工费 。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交通事故60岁以上是否有误工费,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60岁以上一般就没有误工费了,因为60周岁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二、对于误工费的时间计算的注意事项:
1、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
2、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3、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4、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 。
三、申请误工费材料包括: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误工费,六十岁以上交通事故有误工费】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 。
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中超过60岁,一般属于退休人员,原则上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有证据证明其存在退休金以外的收入来源的,可以以实际的误工减少收入主张赔偿 。农民超过60岁通常是没有退休金的,可以按照农业标准主张误工费 。超过60岁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可以赔偿的 。只要有工作单位,有收入证明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的
1、首先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弄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以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花一块钱,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 。
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 。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
4、回去等消息
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15天以后开庭 。
5、开庭后法院会做出判决,若侵权人拒不赔偿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