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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电动车被纳入管理条例以来 , 各地都对电动车做出了对应的管理措施 , 为了更好管理电动车 , 电动车上路的“3不准”处罚明确 , 并且11月1日起合肥省开始实施 , 小编将其总结出来 , 希望能够给您答疑解惑 。
自新国标开始实施后 , 各大城市随处都可见交警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场景 , 具体严查的目标和处罚力度也非常明确 。 11月1日起《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 其中有三种行为被列入了重点管理 , 处罚力度也比较明确 。
合肥省电动车上路“3不准”及处罚力度1、不准对非机动车进行加装或者改装
随着天气的变化 , 很多人习惯性给自己的电动车加装挡风被 , 或者挡风玻璃等保暖设备 , 也有的人会给自己电动车原有的配置进行改装 , 使得电动车出现安全隐患 。
处罚力度:如发现电动车进行加装物件或改装配件的 , 根据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 挡风玻璃、遮阳伞等装置责令现场拆除 , 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处罚 。
【注意!电动车上路“3不准”,处罚明确,合肥已实施】2、不准电动车上楼、高层抛线充电
根据《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地停放 , 禁止高空抛线充电行为 。
处罚力度:拒不改正的会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如果是经营性产生的充电违法行为 , 给予2000元以上以万元以下的罚款 。
3、不准电动车出现无牌上路行为
11月1日起 , 《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 , 市区设定了多个电动车上牌服务点 , 方便群众给自己的电动车办理号牌 , 避免无牌照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
处罚力度:如发现无牌照电动车上路行驶的 , 会按照对应的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 希望车主们及时给自己的车辆办理号牌 。
总结:
随着新国标的实施 , 很多城市也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 , 拟定了对应的管理条例 , 正如11月1号开始实施的《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 其中 , 对电动车提出了不准非法加装改装、不准非法充电、不准无牌上路的要求 , 并对这“3个不准”行为给出了对应的处罚 。
各位看官 , 对此 , 你有不同的意见或者见解吗?留下您的看法 , 我们一起来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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