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女网友突发疾病,遂将其丢在路边致其死亡,被起诉( 二 )


具体而言 , 张某是被抓获归案的 , 因此 , 即便其到案后如实供述 , 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 但其认罪认罚的情节 , 可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减少15%以下基准刑 。
《刑法》第233条明确规定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 处3-7年;情节较轻的 , 处3年以下或拘役 。
所谓情节较轻的 , 一般是指行为人主观恶意不大、主动投案自首或具有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悔罪表现的 。
也就是说 , 由于张某不仅没有自首、赔偿获得谅解等悔罪表现 , 且从其作案过程来看 , 其主观恶意较大 , 因此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的 。
换而言之 , 张某最终要为其令人发指的行为 , 承担3-7年的刑事责任 。 当然 , 除了刑事责任外 , 如果家属附带民事诉讼的话 , 其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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