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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网友表示 , 不管值不值钱 , 这些财物都应该上交国家 。 那么这些财物归谁?是否需要上交?对此 ,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采访律师 , 进行了专业解读 。
【自家下水道意外挖出的“神秘布袋”】
尚先生介绍 , 当天是因为家里的下水道堵塞 , 他带着工具翻修下水道 , 挖着挖着突然发现土里有一个布袋 , 他把布袋打开倒在地上一看 , 里面居然是好多硬币 , 让他惊喜不已 , 赶紧把家人叫过来看 。
“哇塞 , 这居然有钱!”一旁的儿子兴奋得直跳了起来 , 发现里面有1分 , 2分 , 5分的硬币都有 , 仔细数了下 , 一共有十多块钱 。
除了硬币 , 尚先生还在下水道里发现了几件手表和玉坠 , 用水清洗后 , 发现这些手表和玉坠已经破损 。 “手表看着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 , 但都已经损坏 。 ”尚先生说 , 他估摸着应该不是太值钱 。
挖出来的这些“宝贝”怎么处理?尚先生说 , 这些硬币在老家很常见 , 价值不大 , 暂时放在家里保管 。 “都是1分2分的硬币也不值钱 , 主要是孩子开心 。 ”
对此 , 有网友表示 , 以前农村盖房子的时候 , 会在地基的角落里会撒些钱币 , 寓意财源滚滚 。 也有些网友表示 , 这些东西确实不值钱 , 男子折腾半天 , 只是白忙活一场 , 空欢喜 。 还有些网友表示 , 提醒男子值钱不值钱 , 都应该上交国家 。
【挖到的“宝贝”需要上交吗?】
【男子翻修下水道意外挖到“宝”,律师:应当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男子在自家下水道里挖到“宝贝”归谁的?要不要上交国家呢?什么文物可以不用上交国家?针对上述问题 ,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采访了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超超 。
“要不要上交国家 , 关键是看男子挖到的这堆‘宝贝’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 , 是别人遗失或者故意埋藏的有主物?还是说是别人丢弃的无主物?亦或是文物?”刘超超律师介绍 , 根据《民法典》第319条的规定 , 公民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 , 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 法律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首先 , 案例中的男子发现的硬分币是我国法定的人民币辅币单位 , 损坏的手表亦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 , 硬分币以及手表并非文物 , 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 。 所以该男子应当将其返还权利人 , 如不知道或者无法联系到权利人 , 可以将其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公安等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后会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如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 , 则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 至于该男子发现的其他玉器首饰 , 如非文物 , 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即可 。
其次 , 虽然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先占制度 , 但生活中先占却以习惯的形式保留下来 。 比如常见的捡废品行为 。 根据《民法典》第10条规定 , “处理民事纠纷 , 应当依照法律 , 法律没有规定的 , 可以适用习惯 ,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
也就是说 , 如果这堆“宝贝”是别人抛弃的无主物 , 且是法律不禁止占有的物品 , 男子则可以通过占有这个行为获得这堆“宝贝”的所有权 , 不用上交 。
如果挖出物是文物 ,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 , 属于国家所有 。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 , 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 可以看出 , 虽然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 , 但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合法拥有 。
也就是说 , 文物也是可以私人或者集体合法持有的 , 如果是私人或者集体合法持有的 , 同其他东西一样 , 需要判断是遗失物、埋藏物 , 还是被抛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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