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退货后要求网店3倍赔偿3054元,法院判了


男子退货后要求网店3倍赔偿3054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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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退货后要求网店3倍赔偿3054元,法院判了


消费者能否在退货后向商家提出三倍索赔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深入人心 , 很多民众都知道在购物过程中 , 遇到商家欺诈或者不实宣传 , 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商品或者服务三倍的损失 。 但是 , 很多时候消费者感觉的虚假不实宣传 , 在法律上未必构成 。 法律事实和表面事实还是有一定差别的 。 所以 , 很多消费者在购物后 , 以商家欺诈为由提出三倍索赔最后都败诉了 。

电商平台的很多商户都有15日内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 , 实际上这也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家的法定义务 。 现在的问题是 , 如果消费者网购到质量瑕疵 , 或者不合适的商品和服务 , 与商家沟通后 , 申请了退货退款 。 此后 , 消费者依据退货订单再提起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 有没有胜算呢?实践上看 , 消费者没有损失 , 只是浪费点时间 , 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 这种情况下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损失就失去了事实依据 。
一些消费者认为 , 只要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不实宣传就是欺诈 , 法律规定的三倍惩罚性赔偿是针对欺诈行为的 , 无论消费者是否退货 , 商家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 刑事法律上有犯罪嫌疑人主动消除危害结果 , 或者中止犯罪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规定 。 民事上同样也有类似的情况 , 购物过程中商家及时地退货退款避免了消费者损失 , 这个时候要让商家再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 似乎有点过分了 。 当然 , 多数消费者在商家能够及时退货后的情况下 , 就息事宁人不再纠缠了 , 毕竟诉讼的成本和时间耗费是很大的 。
内蒙古的风干牛肉是特色食品 , 福建福州的90后小伙花费1000多块钱在网上购买了风干牛肉 。 网店的卖家在宣传页面标注了“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认证的字样 , 小伙发现这个单位被民政部门认定为非法组织 , 男子申请退货退款后向卖家提出三倍索赔诉讼 , 法院果断地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 。 驳回的理由大家都能够理解 。
2021年4月3日 , 在北京打工的福建福州的男子杨某某通过某宝网MD旗舰店(经营者为MD公司)发生如下两笔订单:订单一 , 商品为5袋“MD风干牛肉干500g*2斤正宗内蒙古特产寿司小零食袋装熟食真空” , 实付599元 , 收货信息为“杨先生 , 176XXXXXXXX , 北京市大兴区XXXX号” 。 该订单对应的某宝账号为杨某某实名认证的账号 。
订单二 , 商品为4袋“MD风干牛肉干500g*2斤正宗内蒙古特产寿司小零食袋装熟食真空” , 实付479.2元 , 收货信息为“木易 , 157XXXXXXXX , 北京市大兴区XXXX号” 。 此后两笔订单已退款成功 。 杨某某称订单二系其使用其母亲罗某某的某宝账号购买 , 订单收货信息中的两个手机号码均为杨某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
【男子退货后要求网店3倍赔偿3054元,法院判了】两订单的商品展示页面有三张证书 , 显示内蒙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评定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 其产品被“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评定为“中国3·15消费者可信赖产品”“国家权威检测质量合格产品” 。 内蒙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MD公司的代工厂 。 2021年4月27日 , 民政部门公布2021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 其中有“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 。

杨某某认为网店宣传不实是欺诈行为 , 向法院起诉要求MD公司支付三倍赔偿金3054.90元 。
法院认为 , 但民政部门公示“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时间在双方买卖合同履行之后 , 现无证据证明MD公司在杨某某购买涉案商品时 , 知晓证书颁发组织非法 , 故意在商品宣传页面上展示该证书以误导消费者选购 , 不宜认定MD公司存在欺诈的故意 。 两订单均已退款成功 , 双方的合同已解除 , 杨某某并无其他损失 。 因此对杨某某要求MD公司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 不予支持 。 法院判决驳回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杨某某不服判决称 , 一审审理期限超过6个月违法 , 民政部门的公布非法组织时间是有一定滞后性 。 MD公司有明知欺诈消费者的主观故意 。 其和内蒙古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长期合作伙伴 , 一起合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欺诈消费者 。 一般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是消费者法定权利 , 并不免除MD公司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 若杨某某当时不退货退款放到现在一年多也早过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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