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男子李某与陈少妇相识多年,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宁夏中卫,男子李某与陈少妇相识多年,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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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卫,男子李某与陈少妇相识多年,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宁夏中卫 , 男子李某和陈女士相识多年 , 并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 每次发生关系后 , 李某都会给陈女士转账300元钱 。 一天 , 李某向陈女士索要6千元 , 被拒绝后 , 李某采用强制手段和陈女士发生了关系 , 并且还威胁陈女士 , 让其给自己转了2万元 。

陈某是开理发店的 , 而李某是在几年前一次去理发过程中 , 认识了陈某 , 一来而去 , 二人便发展成了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 。 奇怪的是 , 每次二人发生关系后 , 李某都会给陈某转账300元 。 事发当天 , 二人又约好晚饭后 , 到陈某家中睡觉 。 事毕后 , 李某像往常一样给陈某转了300元 。 夜里4点钟的样子 , 李某突然叫醒了陈某 , 说自己的女朋友买房子差点钱 , 希望陈某给自己6千块 。 李某的要求被陈某当场拒绝 , 陈某表示自己没钱 , 况且即便有钱 , 凭什么借给李某的女朋友 。 然而 , 李某却说自己这么多年给了陈女士很多钱 , 并且每次在外面吃饭买东西也都是李某付钱 。

陈女士不理会李某的说辞 , 李某见状比较生气 , 将事先准备好的手铐强行将陈女士的双手铐住 。 此时的李某已经失去了理智 , 不顾陈女士反抗 , 强行与陈女士再次发生了关系 。 完事后 , 李某继承要求陈某给自己转钱 , 陈女士依然拒绝 , 李某就找来绳子绑住了陈女士的双脚 , 还用绳子勒住陈女士的脖子 , 威胁陈女士不赚钱就不松手 , 陈女士见李某跟疯了一样 , 不得不妥协求饶 。 惊恐未定的陈女士 , 分两次微信给李某一共转账2万元 , 李某又将陈女士包里的350元现金也拿走了 , 临走时解开了陈女士身上的绳子和手铐 , 并且威胁陈女士不要报警 。 李某随后扬长而去 , 陈女士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 , 拿起手机就报了警 。 由于李某的犯罪事实很清楚 , 警方很快就将李某抓获 , 收集完证据 , 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李某提起了公诉 。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 ,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 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 此外 , 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的行为 , 无论对方是否愿意 , 都构成强奸 。

本案中 , 李某限制了陈女士的自由 , 用绳子勒住陈女士的脖子 , 严重威胁到陈女士的生命安全 , 导致陈女士因害怕 , 被迫同意与李某发生关系 , 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要件 。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 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构成抢劫罪的要件有 , 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得被害人不敢反抗;客观上占有了被害人的财物 。 本案中 , 在被陈女士拒绝的情况下 , 李某为了继续占有陈女士的钱款 , 采用暴力手段迫使陈女士给其转账 , 客观上也收到了钱款 , 还拿走了现金350元 , 构成了抢劫罪的要件 。 刑法第236条之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宁夏中卫,男子李某与陈少妇相识多年,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 , 认定李某构成强奸罪 , 判处三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 , 并且没收手机和手铐等作案工具 。 刑法第263条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但是 , 入户抢劫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因此 , 李某是否属于入户抢劫 , 是对其犯抢劫罪量刑的关键 ,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进入陈女士住处 , 应构成入户抢劫 。 而李某则辩称是受到陈女士邀请 , 合法进入陈女士家里的 , 因此不属于入户抢劫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从李某的犯罪情节来看 , 李某事先准备好了手铐 , 显然是有预谋的犯罪 , 陈女士同意李某进入其住处 , 因为陈女士并不知道李某的预谋 , 据此认定李某构成入户抢劫 。 因此 , 法院判决李某犯抢劫罪成立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5000元罚金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13年有期徒刑 , 并处5000元罚金 。 除此之外 , 事实上 , 陈女士虽然是本案的受害者 , 但是也被警方认定为卖淫 , 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 300元嫖资被予以没收 。 对此 , 你认为陈女士构成卖淫吗?欢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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