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蒋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小郭,二人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决定在一起了


福建莆田,蒋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小郭,二人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决定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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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蒋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小郭,二人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决定在一起了


福建莆田 , 蒋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小郭 , 二人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 , 就决定在一起了 。 于是乎 , 小郭家属向蒋某索要彩礼118万元 。

蒋某通过两次汇款 , 向小郭家属支付了118万元彩礼 , 并且二人很快订婚 , 并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办了婚礼但并没有结婚登记 , 领取结婚证 。

没过几天 , 小郭要求蒋某和自己一起前往上海发展 , 蒋某无奈 , 只好前往 。 可是在上海没待一周 , 蒋某发现小郭不想与自己共同生活 , 二人就发生了争吵 , 并且小郭还说 , 自己收取聘金后就后悔了 , 自始至终也没有喜欢过蒋某 。 这对蒋某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 自己花了118万元的彩礼 , 换来了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 , 于是蒋某就以小郭家收取巨额彩礼118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为由 , 将小郭及其家属告上法庭 , 要求小郭家返还彩礼 。 小郭家自然不服 , 说小郭与蒋某发生争吵之后 , 曾多次联系蒋某想说明情况 , 可是蒋某却对小郭一直不理 , 导致小郭终日以泪洗面 , 精神造成了很大伤害 , 家人害怕小郭做出傻事 , 也不能去上班 , 陪着小郭 , 因此蒋某应当赔偿小郭的精神损失和小郭家人的经济损失 , 共计50万元 。


1.118万元巨额彩礼 , 这不是生了女儿 , 这是开了一个“招商银行”啊!当然 , 可能福建当地的习俗就是这样 , 蒋某支付彩礼的行为属于自愿支付 。

不过 , 宁拆十座庙 , 不破一桩婚 , 发生这样的情况 , 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也都无法预料到的 。 那么发生了本案这种情况 , 双方仅仅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左右 , 却并没有结婚登记 , 那么蒋某主张的彩礼能要的回来吗?

2.其实 , 蒋某和小郭的关系 , 并不是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关系 , 双方属于办完婚礼后 , 同居了一个月左右 , 这个期间 , 双方属于同居关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 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福建莆田,蒋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小郭,二人在没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决定在一起了】具体到本案来说 , 蒋某和小郭只属于同居关系 , 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因此蒋某自然可以主张退回彩礼 , 对此法律应当予以支持 。

3.小郭家属主张精神损失费50万元 , 其实大概率并不能得到支持 。 这是因为:

(一) , 法院认定了事实 , 小郭曾表示自己收到蒋某彩礼后就后悔了 , 双方并没有充分了解过 。 依据民事行为高度盖然性原则(即只要大概率证明是事实即可) , 小郭家属所谓的 , 蒋某与小郭断绝关系后 , 小郭精神遭受严重冲击的事实不能成立 ,

(二) , 加上如果小郭家属想主张精神损失费 , 基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 , 谁举证”原则 , 小郭家属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 , 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

最终法院在除去小郭陪嫁蒋某的彩礼价值之后 , 判定小郭退还蒋某彩礼74万元 , 并驳回了小郭家属的精神损失费主张 。

各位读者 , 您身边有结婚要巨额彩礼情况发生吗?您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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