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捡的,快给我道歉!”


“这是我捡的,快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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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捡的,快给我道歉!”


“这是我捡的 , 快给我道歉!”四川成都 , 某商店门口有一颗3米高的绿植 , 长得枝繁叶茂 , 可万万没想到 , 第二天早上 , 店主发现绿植不见了 , 只剩下一个空盆 。 店主很纳闷 , 怎么会有人偷绿植?老人表示:这是我捡的 , 我没有偷东西 , 快给我道歉!

【“这是我捡的,快给我道歉!”】


贾先生便是这家商店的老板 , 他发现绿植不见后 , 查看监控 , 发现是一个骑自行车的老人 , 将绿植连根拔起 , 放上自行车拉走 , 当时有一个过路的男孩 , 老人还招呼男孩 , 让男孩帮他扶着自行车!

贾先生报警后 , 民警很快便找到了偷绿植的老人 , 可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 老人来到贾先生店里 , 说他观察了一周的时间 , 发现这棵绿植没人要 , 才将其拔走 , 老人表示 , 这棵绿植是他捡的 , 贾先生冤枉了他 , 并要求贾先生向他道歉!

这不是无理取闹吗?听完老人的辩解 , 贾先生已经不想和对方说什么了 , 绿植就放在店门口 , 平时还给它浇水呢 , 怎么就没人要了?最后没有办法 , 贾先生再次打电话报警 。




民警到来后 , 老人依旧坚持先前的说法 , 他向民警告状 , 说贾先生冤枉了他 , 他没有偷东西 , 最后还是老人的家人 , 将绿植送还回来 , 但绿植已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

1、到底是死鸭子嘴硬 , 还是真觉得店门口的绿植没人要?

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 , 没人会觉得店门口的绿植是没人要的 , 就算是没人要 , 搬的时候也会先问问店里一声 , 这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 不要我就搬走了 。

可老人倒好 , 一株3米高的绿植 , 他问也不问一声 , 便直接搬走 , 最后还倒打一耙 , 要店主给他道歉 , 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2、老人的行为应该怎么评价?

盗窃是指以 , 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 如果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 , 或者具有某些情节的 , 应当以盗窃罪追诉 。

实践中 , 有盗窃是不是必须要秘密进行的争议 , 此处暂不予讨论 , 本案中老人搬走绿植的行为 , 属于盗窃 , 没有异议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 , 按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老人是否构成盗窃罪 , 主要是看这棵绿植的价值 , 有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 而这里的数额较大 , 司法解释规定 , 是指一千至三千元以上 , 具体而言 , 成都盗窃罪的入罪标准是1600元 。

也就是说 , 如果绿植的价值达到1600元 , 老人盗窃绿植的行为 , 已达到刑法的射程犯围 ,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绿植的价值达不到1600元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的 , 处5-10日拘留 ,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10-15日拘留 ,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根据本条规定 , 盗窃绿植应当予以治安处罚 , 但问题是 , 本案中盗走绿植的老人 , 年龄大约70岁左右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 , 年满70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 , 公安机关可以作出拘留的处罚 , 但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

注意 , 这里说的是 , 不能执行拘留处罚 , 并没有说不能罚款 。

最后 , 老人之所以值得尊敬 , 是因为老人有德行 , 而那些没有德行的老人 , 甚至打着老人的幌子 , 做违法乱纪的老人 , 不值得尊敬!


对于这件事 ,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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