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高铁保洁阿姨捡到钻戒上交,本以为会获得表扬,不想反被罚500元


委屈!高铁保洁阿姨捡到钻戒上交,本以为会获得表扬,不想反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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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屈!高铁保洁阿姨捡到钻戒上交,本以为会获得表扬,不想反被罚500元


湖南 , 长沙 。 甘阿姨在高铁上做保洁工作 , 她在拖地的时候捡到了一枚钻戒 , 于是就把它上交给公司 , 本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会得到表扬 。 却没想到被罚了500元 , 甘阿姨很委屈 。   


甘阿姨的主要工作是打扫高铁车厢里的卫生 。 当时她像平时一样 , 在乘客还没有上来之前 , 拿着拖把把车厢的地拖干净 。 拖着拖着 , 她拖出来一枚戒指 , 上面的钻石是闪闪发光 。
但是甘阿姨钻戒并没有什么概念 , 看着上面的钻石很闪亮 , 可是甘阿姨却觉得跟自己看到的玻璃戒指相差不远 。 所以甘阿姨不敢确定这是不是一枚钻戒 , 加上当时时间也比较紧急 , 所以甘阿姨就把戒指放在口袋里继续工作 。
过了16分钟之后 , 甘阿姨接到领导打来的电话 , 他问甘阿姨有没有看到一枚戒指 , 甘阿姨说 , 自己看到了 。 接着领导说 , 赶紧把捡到的上交 。 甘阿姨听到这话时 , 也不敢迟疑 , 就把钻戒上交给领导 。
上交之后 , 甘阿姨才确认 , 那确实是一枚1克拉的钻戒 。 甘阿姨万万没有想到 , 今天自己拖个地 , 还做了一件好事 。 心想 , 自己把戒指上交 , 是一件好事 , 说不定领导会表扬拾金不昧的精神 。 正当她为自己所做的好事高兴时 , 她却接到了被罚款500元的通知 。

甘阿姨十分不解 , 自己工作又没有做错事情 , 捡到钻戒又上交 , 没有表扬也就算了 , 竟然还被罚了500元 。 于是甘阿姨要公司给一个说法 。  公司表示 , 甘阿姨捡到东西之后 , 并没有马上上交给车长 , 甘阿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员工的相关规定 。 因为员工工作制度要明确规定: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 , 捡到任何物品 , 要马上上交给车长 , 不允许带出车厢 , 如果有违反者 , 罚款处理 。
并且他们还表示 , 对甘阿姨罚500元已经是出于人道主义了 , 正常情况下是要罚款1000元的 。 对于这个罚款 , 甘阿姨不服气 。
甘阿姨表示 , 自己工资也就是3500一个月 , 却因为捡到一枚钻戒 , 并在上交的情况下 , 还要罚款500元 , 这对于她来说不公平 。 自己捡到东西 , 并没有占为己有 , 还要被罚款 , 确实没有道理 。
对于甘阿姨的不服 , 他们又表示 , 甘阿姨捡到钻戒之后 , 并没有马上上交 , 还是过了16分钟之后 , 在追问的情况下才上交 , 因此甘阿姨的做法是违规员工制度的 。 并且出于人道主义 , 只是罚款500元 , 这是很合理的 处理方法 。
虽然甘阿姨提出当时由于工作时间比较紧急 , 并且自己并不确定那就是一枚钻戒 , 所以自己才打算工作完之后再上交的 , 没想到因为这样就是违反了工作制度 , 甘阿姨感到很无奈 。

虽然甘阿姨感到无奈又委屈 , 但是既然碰上了这样的事情 , 自己只好认了 。 然而当这件事被大家知道后 , 却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 有人觉得 , 这个处罚确实很寒心 , 毕竟甘阿姨是拾金不昧 , 却还要被罚款 , 这样会让员工在以后的工作中 , 打击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 , 也就是看到东西也不会去捡 。有人觉得 , 既然工作制度有这样的规定 , 那么无论捡到任何东西 , 就应该马上上交 , 因为捡到贵重东西之后 , 一旦自己保留的时间长了 , 那么自己就会动了歪心思 。
有人觉得 , 不管这16分钟内甘阿姨是如何去想的 , 在接到电话之后 , 她已经上交了 , 那么就不应该处罚 。
在这件事情中 , 甘阿姨已经把戒指上交 , 却还被罚款 , 确实很有争议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捡到东西该怎么去呢?
甘阿姨捡到的这枚戒指 , 是乘客的遗失物 , 法律上规定 , 捡到遗失物应该归还给权利人 , 权利人适当表示自己的心意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 拾得遗失物 , 应当返还权利人 。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 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而《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 ,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 , 知道权利人的 , 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 , 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 ,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 , 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 , 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 ,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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