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农村宅地和自留地是国家产权,农民应该交土地使用税吗?

农村宅地自留地是国家产权,也是集体所有,是农村农民的应该享有的,现在确权的农地也是一样的 。(个人观点)[呲牙][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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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没有这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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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分地后归自己所有,当时的地契上己明确!不准自由买卖!公社化后地契交归人民公社,土地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不准自由买卖!八二年分地后是责任田,属于集体土地由个人经营性质!土地仍归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税粮性质为公民义务税种,不是土地使用税!只有城市建设用地才有使用税,使用税有使用期限!所以,国家向农民征用建设用地,必须要有补偿!《征用》不是《收回》已经明确说明了农民土地的性质!

请参阅1958年《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制》!!

农民在村民集体的土地上,由个人经营,向国家交纳义务税粮,土地不准自由买卖 。国家征用建设用地,须向农民补偿!仍是当前的土地政策!

说工人和农民一样,给国家打工,只是职业不同的论点是牵着符会而矣!只有新疆建设兵团属于农业职工性质!

【解放后,农村宅地和自留地是国家产权,农民应该交土地使用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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